職業病啊職業病。

從小就因為家長裡面有個很愛挑別人語病和不經意口誤的傢伙,就養成了也很愛挑人語病的習慣。
實在是一個很糟糕的習慣啊∙∙∙∙∙∙
很失禮其實。|||||

可是就是這樣啊∙∙∙
挑語病、口誤、錯字、別字∙∙∙∙∙∙
在上了中文系之後好像又更變本加厲。
除了完全無法忍受注音文之外,堅持打錯字要更正之類的∙∙∙
讓自己過得很辛苦啊。

但其實最常遇到的,除了不改字之外,就要算是「」跟「」的混淆。

啊啊啊啊啊每次看到就好想糾正啊啊啊啊啊啊!!!!!!(痛苦抱頭)

一般聊天哈拉的時候還無所謂,可是看到比較正式的發文(日記、網誌、以至於公開的同人創作)上連篇的混用,我就會像是全身爬滿了跳蚤一樣難受啊啊啊啊啊!!!

基本上我自己是個會很認真地區分使用「的」、「得」還有「地」的傢伙∙∙∙∙∙∙
對於自己以外的人,「地」的話是已經不抱希望啦,可是另外兩個好歹也分一下好不好~~(痛苦地滾來滾去)

我不懂啊!!不懂啊!!國小不是都會教的嗎?這種東西不是都要考的嗎?為什麼~為什麼!!!

每次看到這種混用就全身不對勁可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時候我都不好開口跟對方說啊∙∙∙x
亂沒禮貌一把的。 Orz||||
而且對一般人來說這種東西根本就沒啥好計較的吧?!
但我就是∙∙∙∙∙∙∙(蹲在角落冒鬼火)
潛意識裡面已經植入了:混用是一種表現出輕率失禮和隨便、沒誠意的行為∙∙∙
理智上知道其實不是所有人都這樣的(應該說大多數人都不是?),但是∙∙∙科學研究證明,理智跟情感是分開的。(遠目)

雖然我自己也個連標點符號都用不好的傢伙,不過∙∙∙∙∙∙

===== 以下是某文字偏執狂自HIGH碎碎念 =====

描述前面事物狀態的情況下,請使用「得」!
如:美「得」冒泡、睏「得」要死、餓「得」前胸貼後背、帥「得」禍國殃民∙∙∙
例句:那個叫作P.H的賴久控實在有夠囉唆,而且花痴讓人看了就想扁。


副詞(用以形容、修飾動詞)與動詞中間,請用「地」!
如:迅速「地」完成、無力「地」坐倒、不爽「地」關機、重複「地」聽同一首歌∙∙∙
例句:昨天晚上我夢到賴久,夢中我一見到他就立刻饑渴撲上去了~


結論是,我也不知道我上面那一段到底是想去編國小教科書比較多、還是想趁機惡搞比較多∙∙∙
雖然我本來真的不是想搞KUSO的。



∙∙∙
看來我果然是註定沒辦法認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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